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在《建议》中,对“统筹排序”介绍的最具体、最了解。第1序列:“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之一,且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2020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地区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线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第2序列:本市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拥有相应房地产证)的学生。待地区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状况,按房地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第3序列: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其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地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爸爸妈妈或其本人,并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拥有相应房地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无相应房地产证的,依据实质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第4序列:动迁户子女。因动迁缘由,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地产尚没有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拥有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出租房子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第5序列: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爸爸妈妈(提供有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第6序列:本市外区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无相应房地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可以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第7序列: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职员适龄随迁子女。来沪职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爸爸妈妈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初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职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爸爸妈妈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入学,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没办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本区在园的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婴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非在园的适龄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居住地址就近选择区级指定登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入学,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小学统筹安排入学。新来沪的小学五年级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小学六年级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8月十日。
第8序列:残疾儿童、少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残疾儿童可直接到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浦东新区辅读学校、浦东新区致立学校或浦东新区观澜小学、浦东新区高行小学、浦东新区新场实验小学、浦东新区书院小学、上海宣桥学校开设的特教班申请入学。
第9序列: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10序列: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学生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11序列: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除上述状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学生,由招办视实质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闵行区
闵行区公办小学第1序列:人户一致。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一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低于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2序列:人户离别。本市户籍“人户离别”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地区内实质状况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闵行区《建议》没对是不是有积分、是不是有房地产的非沪籍职员进行排序,但不排除学校自行排序。
第1序列:沪籍学生。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学生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法安排学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能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第2序列:非沪籍学生。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徐汇区
徐汇区公办小学
第1序列:人户一致。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低于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根据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2序列:人户离别。本市户籍人户离别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依据地区内实质状况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居住证》职员的子女。
徐汇区公办初中
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使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办法。
虹口区
虹口区公办小学第1序列:人户一致。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依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地产状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点排序安排入学。
第2序列:人户离别。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离别适龄儿童,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状况,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推行细节另行拟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根据《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地产证状况、《上海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虹口区公办初中
1.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实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方法。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能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可依据实质状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情。父母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就读的学生父母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依据实质状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推行策略另行拟定)。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3.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父母完成义务教育后考试报名高中阶段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小学六年级的,须携带有关证件(参照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十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杨浦区
杨浦区公办小学
第1序列:人户一致。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第2序列:人户离别。具备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杨浦区《建议》没对是不是有积分、是不是有房地产的非沪籍职员进行排序,但不排除学校自行排序。
杨浦区公办初中
1、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使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法,根据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2.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父母完成义务教育后考试报名高中阶段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黄浦区
黄浦区公办小学第1序列:人户一致。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低于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学额时,根据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2序列:人户离别。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地区内实质状况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黄浦区《建议》没对是不是有积分、是不是有房地产的非沪籍职员进行排序,但不排除学校自行排序。
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结合优质均衡进步区的创建需要,根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同意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步。
全区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静安区
静安区公办小学
第1序列:沪籍学生。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质,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第2序列:非沪籍学生。来沪职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方法。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使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办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2、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使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学生。
长宁区
长宁区公办小学
依据生源、学校分布状况,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长宁区的《建议》,没对排序进行具体说明,只不过提出“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长宁公办初中招生
依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质状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方法。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
嘉定区
嘉定区公办小学第1序列: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地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产证)的,在4月23近日经现就读婴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产证。依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当报名人数低于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2序列: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近日至规定地址审验核实廉租房有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婴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婴幼儿园审验,其他婴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质状况安排就近入学。
第3序列:申请“人户离别”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可以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质状况统筹安排。
第4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地区教育资源和入学需要拟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方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
4 月13 日,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五年级学生的爸爸妈妈(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普陀区
普陀区公办小学第1序列:人户一致。公办小学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地区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第2序列:人户离别。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质,拟定本市户籍“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推行策略,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
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普陀区《建议》没对是不是有积分、是不是有房地产的非沪籍职员进行排序,但不排除学校自行排序。
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确需跨区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情,父母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宝山区
宝山区民办小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本市户籍人户离别、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层按序统筹安排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享有同意义务教育的权利。
本区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质居住地申请就读,根据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方法,统筹安排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同意义务教育。
松江区
松江区公办小学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分布状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状况,实行对口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同意义务教育。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松江区公办初中
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小学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根据规定学区入学方法入学。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由户籍(居住)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或分校就读。
青浦区
青浦区公办小学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法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在教育局有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依据相关需求,切实做好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青浦区公办初中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法安排学生入学。
金山区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要点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是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依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假如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假如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住宅类产权房,只有出租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状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围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奉贤区
奉贤区公办小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招生。我区随迁子女招生推行网上入学申请,父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公众号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依据“免试入学”、学区对口原则,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能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崇明区
崇明区公办小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安排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
初中入学方法
公办初中采取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法安排学生入学。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依据学校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各区“统筹排序”状况剖析
本文前面介绍的各区统筹排序,主如果依据各区发布的《建议》内容,进行了摘要整理。
通过整理可以看出,浦东新区对统筹排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其它各区仅进行了大致说明,但通过往年招生状况来看,各区学校在实质录取时,基本是根据浦东的排序进行统筹招生的。其排序安排状况基本如下:
第1序列:“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第2序列:本市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拥有相应房地产证)的学生。第3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且有房地产。第4序列:动迁户子女。第5序列: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第6序列:本市外区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无相应房地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第7序列:来沪职员随迁子女,有《上海居住证》,无积分和房地产。第8序列: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残疾儿童。第9序列: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第10序列: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第11序列: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当然,这个排序并不是各区的统筹排序官方版本,仅作参考!